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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当日加班可获得3倍工资 不得以调休代替

发布时间:2009-05-31 08:55:33

点击数:30903 次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2009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有关部门提醒,端午当日可获3倍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代替。

  今年的端午假期中,28日端午节是法定节假日,29日、30日两天为公休日。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端午节当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不能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在公休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法律专家提醒,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应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约定为优先,如无约定,应以各地有关规定为依据。需注意的是,这一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除以8小时。端午期间每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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