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06-30 08: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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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少地方出台了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这些好政策能否执行到位呢?现实是,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在传统观念里,高温津贴只是一种单位福利,而福利的好坏由单位性质、经济效益、领导价值取向等因素决定。再加上单位与职工之间地位不对称,除非单位主动发放,职工一般不敢找单位要高温津贴,或者对高温津贴标准提出异议。正由于以福利形式来体现,高温补贴没有成为员工的权利,也没有引起政府部门足够的重视。
要让劳动者得到高温津贴,不能寄希望于用人单位的道德自觉。在强制性法律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发通知,限制高温作业,规定地方高温津贴标准,或许不能从根本上维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但是表明了一种态度,而且可以为国家高温劳动保护立法准备条件,积累经验。
现在的问题是,既然发了通知,有了制度,就要千方百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