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9-04 08: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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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浙江省自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先后9次调整了标准。
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社保处介绍,浙江省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均为4档。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确定劳动关系的,都应适用。最低工资中包括社会保险中需个人缴纳的部分。
据悉,浙江省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为850元、750元、700元、62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为7.2元、6.4元、6.0元和5.3元。而2006年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是750元、670元、620元和54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是6.4元、5.7元、5.3元和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