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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局长在2012年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05-28 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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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研究分析形势,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

  一、关于2011年工作

  2011年,深圳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完善制度,改革机制,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全市共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4.8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3.2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的较低水平,“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归零。一是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关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等政策。二是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重新划分了市、区、街道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的职能分工,制订了《深圳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事权下放实施方案》,规范了各项就业服务流程,扎实推进属地化改革。三是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向标准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流程进行了改进完善;福田区建立了“就业一点通”网络服务平台,并探索“乐业福田”指标体系;罗湖区对全区岗位资源实施综合优化配置;盐田区坚持对重点群体“三必访”做法;南山区积极开展促进就业公益性活动;宝安区开展大学生就业“展翅行动”和“金桥行动”;龙岗区实施“一帮一、一扶一、一带一”工程;光明新区积极强化公益性岗位开发;坪山新区建立了社会组织青年见习基地。四是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取得明显成效。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均达85%以上,全市已有611个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举办了校园招聘周、自主择业“双选会”等专项活动,市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面向广大外来劳动者全年提供“四免”就业服务,全市共组织举办公益招聘会1408场。建立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全市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外来劳务工等各类人员全年享受政策性补贴超过200万人次,全市就业专项资金支出9.3亿元。五是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完成了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数据采集、分析和统计,在国家中期评估中取得良好成绩。全市认定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达46家。全市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技能班、创业沙龙等活动逾千场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共数万人次。扶持居民创业1711人、直接带动就业7871人。

  (二)不断完善社保体系,社会保障功能更加强化。

  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为主线,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一是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拟订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生育保险条例草案、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改决定、贯彻《广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细则、用人单位补缴工伤保险费暂行规定等,确保与国家《社会保险法》的衔接。二是社会保险征收扩面工作再创佳绩。2011年,全市各险种参保总人数达3535.8万人次,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51.72万人、1078.62万人、946.64万人、300.13万人、458.69万人,同比分别增长8.7%、3.9%、2.9%、16.1%、15.4%,均创历史新高。各项社保基金收入523.1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的117.37%。三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支出180.72亿元,同比增长25.7%。企业正常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4062元,为15.5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待遇,月人均增加250元。在国内率先实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降低了参保人门诊医疗负担,共支付社会医疗保险待遇63.74亿元。完成各类劳动能力鉴定2.48万人次,依法补偿工伤事故3.99万人次、6.1亿元,工伤事故率为0.48‰,同比大幅下降。向失业员工发放失业保险金6.53万人次、5970万元。四是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推行业务标准化建设,初步实现流程设置人性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核过程菜单化、业务考核数据化。通过开通个人服务网页、社保卡绑定银行账户、社保卡与健康卡联名等措施,为广大参保企业和参保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社保服务。五是基金监督管理显著加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面开展了基金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确保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平稳运行。做好科学理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收益得到提高。社保基金历史投资项目全部清理完毕。

  (三)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贯彻落实《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一是人才培养引进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共达342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09万人,技能人才233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40.6万人)。全市拥有两院院士8人,国贴专家455人,市贴专家287人。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003人,目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319人。累计引进留学人员超过4.5万人,位居全国前列。2011年,全市共引进人才12.19万人,其中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5.69万人,调干2.94万人,招调工2.47万人,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1.09万人。来深工作的国(境)外人才达2.35万人次,新引进留学人员1747人,9个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获国家批准。二是高层次人才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高规格进行了首届“鹏城杰出人才奖”、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表彰,修订完善了“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政策,启动了2009至2011年度创新人才奖的申报工作。全年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285人,其中,杰出人才4人,国家级人才24人,地方级人才126人,后备级人才131人,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2060人。共为815名高层次专业人才发放住房补贴3297万元。三是海外引智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实施“孔雀计划”,启动了海外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及配套服务,已认定61人,其中A类人才15人,B类6人,C类40人。我市驻欧、美、日的3个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及驻硅谷的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中心正式挂牌。第五次成功举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规模、规格、内容、形式和效果都超过往届。四是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持续加强。为解决高技能人才结构性短缺等瓶颈问题,研究形成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全市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2万人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9185万元,补贴人数达82万人。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100多万人次。全市技工学校完成招生1.32万人,在校生发展到3.48万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7万人。校企合作长足发展,建立了本市首批技师工作站。制定高技能人才评价新规范,以校企合作为平台,开展企业、学校内部技能人才评价,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技师学院被国家授予“全国改革创新奖”,被广东省评为“全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公益性培训7455人次,为3255名技师提供了继续教育。全市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5.28万人次,开考工种234个,并组织开展了16个工种的全市技能竞赛。“双转移”技能培训有序开展,全市转移就业培训在培学员2.24万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06.6%。核发特种作业操作证2.32万本,核发初级安全主任证书1.17万本。五是人才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市局驻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延时服务,服务品质不断提升。福田区着力打造“优才中国行”校园招聘和“杰出人才评选”品牌;罗湖区有针对性、有计划地组织赴外招揽人才;盐田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南山区成立了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宝安区开展“百万员工素质提升行动”;龙岗区开展“校企联谊”、“百校行”、“网络视频招聘”等活动;光明新区实行企业“大客户”服务制度;坪山新区制定了“1+N”系列人才政策。六是有效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的统一管理。积极推进市场立法,起草了人力资源市场条例送审稿。创新服务方式,委托民营机构开展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开展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树立诚信服务典型活动,推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公职人员管理更加突出创新。

  全面落实《公务员法》,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公职人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一是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亮点纷呈。建立了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务序列及管理规则,配套实施薪级工资,形成了各职类公务员相对独立、各具特色的职业发展通道。公务员聘任制的实施范围稳步扩大,目前已超过1800人。探索对不同职类分别设置笔试科目和面试方式。培训和选拔了一批非公务员面试考官,优化了考官结构。探索实施分类考核,强化了考核结果在行政执法类职务晋升中的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尹蔚民部长专程来深调研,对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寄予厚望。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完成了全市1700家事业单位近9万个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设置的核准,市直事业单位按岗位管理要求完成首次定岗、兑现工资并签订合同的人员达2.66万人,占在编在岗人员的99%。区属事业单位完成首次定岗的人员达6万余人,占在编在岗人员的95%。初步实现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制度入轨。以岗位分类为基础,全年组织公开招聘24批次,招聘职员3550名,雇员700名。三是公职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完善了公务员薪级工资标准,对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完成了事业单位定岗工资工作。积极研究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聘任制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顺利推进,全部实现了归集入账、职业年金按月常态化缴交。配合住房制度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全市已有466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4.66万人建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四是军转干部实现“阳光安置”。通过优化军转干部安置机制,在各区、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11年的军转安置任务。五是公务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实施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全市行政机关2000多人参加赴港对口考察交流,学习香港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先进经验。六是圆满完成大运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成立了大运会人力资源保障指挥部,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系统设计、精心规划、科学有序地安排各项工作,为大运会提供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

  (五)努力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统筹推进信访、监察、调解、仲裁等劳动关系协调的各项工作,做好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稳控,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全市签订集体合同企业累计达5.4万多家,涉及员工516万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5万多宗(件),涉及15万多人次。妥善处理重大集体访282宗,涉及近1.9万人次。12333电话咨询中心接听群众来电570万人次,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93万宗,办结2.91万宗,其中办结集体争议案件415宗,涉及劳动者2.7万余人。运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企业欠薪60宗、6196人次、3100多万元。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动各区成立区级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大力推行企业集体协商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平台632个,已有专兼职协调员695人。二是创新劳动关系调处模式。评选出深圳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41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300家;福田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站”,培养“劳动关系指导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罗湖区主动先期介入,创建显性投诉与潜在隐患一揽子解决模式;盐田区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区;南山区创建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平台;宝安区创新简易案件处理模式,建立“小联调”、“大联调”诉前调解机制;龙岗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制度,确保平安大运;坪山区试点推进“劳动关系评价体系”。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咨询投诉“网上信访”平台,探索建立了以律师、义工、社工为主体的信访第三方援助机制。新的12333系统实现了人事、劳动、社保业务电话咨询平台的统一和全面升级。四是提高劳动监察效能。全面开展劳动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大力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已将30.2万多家用人单位的信息纳入系统管理,覆盖了全市95%的企业,4万宗案件实现网上流转、网上办案。对全市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9.48万家次,涉及劳动者1271.57万人次。五是调解仲裁工作迈上新台阶。目前全市已成立了6个区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7个区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有2480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内部调解组织,是上年度的10倍。通过启动兼职仲裁员办案、推行《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指导手册》、加强裁审衔接等方式,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明显提升。六是圆满完成大运维稳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快速处理各类突发劳动争议案件,大运会期间没有发生导致不良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七是司法联动打击欠薪犯罪行为。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案件移送衔接机制,联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六)加强信息化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是开展了信息化“十二五”专项规划工作。在客观总结信息化工作现状和准确分析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一体化的建设思路,明确了全市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方向、目标和任务。二是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市、区紧密协作,尤其是在各区的强力支持下,在全国率先建成人员信息实时更新的公职人员系统,现已实现了对市区两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全面覆盖,并在公积金发放、公务员实名信息公开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社保信息系统完成了一系列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了政策调整后的及时落实。三是从制度、管理、技术上,多角度、全方位推进信息安全建设,初步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信息安全保障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在全面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法制建设、党建人事、政务公开、窗口建设、规划统计、新闻宣传、财务基建、后勤服务等各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出色完成,为事业的全面、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1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成绩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凝聚着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我代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大家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审时度势,适应发展,积极应对当前形势和挑战

  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生幸福城市;市政府投资计划中,社会建设和民生投入的比重达83.6%;要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形成全社会关心民生、共建民生的良好局面。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给予了有力支持,提供了坚实保障,创造了大好机遇。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2012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欧债危机以及国内经济调控等因素叠加影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我市就业、劳动关系、社保等多个方面将承受巨大压力。二是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加大结构调整、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力度,明确提出了“努力提高中低收入群众收入水平”的民生工作硬任务。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三是体制机制制约问题。目前,每一项主要工作的继续推进,几乎都需要突破原有体制机制的束缚和制约,各项工作的开展遇到越来越多的困难和阻力。

  除了宏观层面的压力和挑战外,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全市公共就业服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市就业管理服务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公共就业政策还需进一步健全。二是社保管理体制、服务机制、办事流程、信息化建设方面还要下大力气进行改革创新。三是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覆盖各类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和保障等各方面环环相扣的政策体系还没有形成;技能人才短缺和结构不合理问题尤为突出。四是劳动关系配套政策法规需要尽快出台。五是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六是信息一体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要着力解决内部系统互不关联、互相割裂、数据难以共享、业务难以协同的问题。七是部门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要强化市、区、街道等各层级之间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统筹与沟通。

  面对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创新任务,要想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实践,攻坚克难,努力做到三个“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面临建设创新型城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深圳质量”、“幸福深圳”的新的历史时期,只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才能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发展提供新动力。体制机制改革涉及资源的重新配置,职责的重新定位,关系到各方的利益,难度极大。全系统上下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进改革的重要性,坚持解放思想,服从大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着力破解事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不断突破瓶颈,拓展发展空间。

  二是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和能力建设。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加强形势研判,静下心、定下神研究问题,认清形势,把握变化趋势和要求,谋划新发展,创造新亮点。要持续跟踪掌握国内外新动态、新经验、新成果,积极借鉴;要加强工作调研,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多用数据说话,加强统计分析,提高政策制定和工作决策的科学性;要把研究成果有机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相应对策,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同时,要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本领和应对能力,善于探索工作规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涉及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公职人员管理、人力资源配置,服务于个人从生到死的各个阶段,如何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并优化我们的业务,为社会公众提供统一、标准、便捷、高效的服务,是我们未来工作的重要内容。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将正式实施,并将进一步制定落实规划任务的具体方案。我们要按照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着力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工程,深化重点领域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强化信息安全和基础平台建设,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一体化、精确化、标准化”建设步伐。

  三、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努力完成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任务的同时,探索推进事业科学发展的更多新路。

  (一)进一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2012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政策及灵活就业政策。二是深化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全力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基层就业服务为突破口,理顺职能,明确事权,梳理流程,加强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真正实现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的属地化、基层化、便利化。三是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对困难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大毕业生初始创业扶持力度。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就业援助,重点针对“零就业家庭”、长期失业人员、低保人群等重点对象,大力开发和统筹使用公益性就业岗位,结合“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一对一”帮扶、“就业援助月”、招聘专场等援助服务。面向广大农民工开展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通过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提供“四免”公共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工有序就业。积极推进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四是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力度。全面推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迎接终期考评验收。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在区一级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在街道一级设置创业指导服务窗口。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咨询代理、金融信贷、法律援助等创业服务,提高各类群体创业能力。加快创业载体建设步伐,培育创业主体,增创就业岗位。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一是全力以赴确保《社会保险法》全面落实。及时修改完善各项实施细则、配套管理办法,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二是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各险种协调发展。完成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发放,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服务和医保监管,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家庭病床、老年护理制度试点,进一步引导参保人康复进社区。进一步完善预防、补偿和康复并重的工伤保险体系,积极开展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与专项整治。做好新失业保险条例出台后的组织实施,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和对困难失业人员的帮扶。三是依法加强社会保险征收工作。重点提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覆盖面。四是全力加强社保经办能力建设。全面健全岗位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实现业务窗口服务的统一规范。推进社保卡与银行卡联网、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尝试开展预约服务等形式的个性化优质服务。五是全面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监督。加强对基金管理中薄弱环节、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的排查。升级改造社保基金财务核算系统、分析系统,细化社保基金财务分析制度,做好预决算编制及管理工作。完善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管手段,以及个人账户管理,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六是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服务。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开展《深圳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准备,完善鉴定工作流程。

  (三)进一步加大国内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继续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全面实施《深圳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争取实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新增5万人以上,新引进和培养国内高层次人才250名,增建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创新实践基地25家,新招收博士后120名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以上。主要措施:一是积极创新国内人才引进管理体制。在全市统一的人才引进政策框架下,统一业务流程、执行标准和监管原则,探索建立市区一体化运作的人才引进工作管理体系。加强与发改、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探索一体化条件下的服务延伸途径,采取多点分布式受理,改进人才引进业务管理模式。二是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逐步扩大优秀毕业生个人申办引进范围,凡我市急需的高校毕业生一律放开引进。针对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等支柱产业、重大工程、新兴产业等领域成果突出的优秀人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优才来我市创业发展。三是积极稳妥地推动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模式改革。探索实施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机制改革,实现人才评价引进科学化、合理化。围绕产业发展战略及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调整人才引进门槛条件,畅通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渠道。逐步消除干部、工人身份差异对人力资源配置的影响,探索统一人力资源调配程序。四是实施“博士后跃升工程”。积极争取博士后管理权限,增设一批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分站。加强博士后设站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国际交流,吸引海外(外籍)博士来深从事博士后研究。五是创新职称评审机制。以深圳成为国家职称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探索职称评价人才和使用人才的有效结合,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考核评估,探索职称管理新模式。六是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尽快出台深圳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整体发展提供新的政策扶持。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理顺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层次,进一步做强深圳技师学院、第二高级技校。整合完善我市培训补贴政策,形成全面覆盖、标准统一、标准合理的大培训补贴政策体系,重点推行职业技能标准和专项能力标准的培训模式。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和“技能菁英工程”,打造高层次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园区”。加大对各类技工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技工院校的内涵式发展,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规模。选择骨干企业和代表性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师工作站,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技能培训,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七是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拓面工程”、“质量工程”、“强基工程”,促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体系的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为产业升级转型提供技能人才资源支持。八是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进程,建设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进一步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的引进力度。

  深入实施“孔雀计划”,大量引进海外人才。2012年,争取在深工作的国(境)外人才突破2.4万人次,引进留学人员1800人以上。一是完善并实施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措施。以国家实施“外专千人计划”为契机,出台外国专家在深工作的相关政策,修订留学人员在深创业补贴扶持政策,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业和就业。制订《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进一步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及评审工作。二是创新海外引才的方式方法。全面促进驻海外人才联络处和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中心的高效运作,积极筹备深圳市第八次海外招才引智活动,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创业团队和人才。三是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围绕展览洽淡、深圳论坛、专业会议、高端招聘四大部分,继续深化效果,打磨品牌,着力打造集人才、智力、项目、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国际交流平台。四是强化海外人才服务。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数据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对接服务。五是加大出国(境)培训力度,组织实施好出国(境)培训项目,加大成果推广和应用。

  (五)进一步深化各项人事制度改革。

  2012年要重点从五个方面深化、细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健全公务员分类管理机制。在总结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公安专业化改革的基础上,研究出台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意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增设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位,适当扩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队伍规模。从行政执法类职位中划分出若干专业执法职系,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对综合管理类职位设置和划分的研究。继续完善各类公务员的招考、培训、考核、奖惩、交流等配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研究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探索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健全岗位管理机制、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分配激励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建设,着重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探索分类实施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研究建立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约束机制。探索法人治理模式下法定机构的人事管理基本制度,保障法定机构的依法运作、规范运作。改革雇员管理办法,规范临聘人员管理。三是完善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常设岗位新聘人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研究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四是进一步加强分级分类培训。继续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赴港对口考察交流,学习香港公共管理服务的先进理念和具体办法。五是继续实施军转干部“阳光安置”。进一步完善考试考核安置规程,积极探索技术类军转干部的分类安置办法,适当提高事业单位接收军转干部的比例。

  (六)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一是加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力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推动街道、社区和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建立,指导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建立争议调解机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手段。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做好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四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网上信访”平台建设,继续完善信访第三方援助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向街道、社区延伸。继续完善12333电话咨询系统,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探索购买服务等办法,切实提升电话咨询服务质量。五是推进劳动监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基层劳动监察的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建立劳动监察督查制度,提高劳动监察整体水平。加大对高能耗、低环保及存在劳动违法行为低端企业的执法和处罚力度。六是推进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实体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争取实现区级仲裁委员会、仲裁院组建率达100%。通过扩大兼职仲裁员队伍、探索小额简易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推广全新的调解仲裁信息系统等措施,促进办案提速,化解积案。

  (七)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全面实施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启动数据资源整合工作。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汇聚和共享平台的建设,实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对内对外的共享使用。二是加大业务系统建设力度。深化公职人员系统应用,提升数据使用效益。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加快推进人才引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军转安置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实现市区之间在业务上、系统上的一体化。启动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人事考试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管理以及高层次人才服务等系统的重建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化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并以此基础建立切实可行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探索建立统一的运维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需求管理系统。

  此外,我们还须继续抓好法制建设、机关党建、统计规划、财务管理、信息宣传、基建后勤等各项基础工作,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同志们,今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十分艰巨。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保持饱满的改革创新精神,继续秉承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不计名利、不怕困难的良好作风,坚定信心,全力以赴,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以优异的工作实绩,向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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