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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月1日上调最低工资 清明节加班费至少466.69元

发布时间:2012-03-23 10:35:08

点击数:38757 次

    据《劳动报》报道,清明小假期三天都上班,加班费至少能拿466.69元。记者昨日从市人保局获悉,由于从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上调,使得加班费也随之“水涨船高”,和去年同期相比,三天加班费要多出50余元。

    从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280元调整为1450元,相应的最低日工资也由58.85元提高到66.67元。

    这意味着,加班费也会随之上涨,如果在清明节加班一天,按本市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应不低于200.01元;如果后两天都上班,单位也不安排补休,则需要支付266.68元。因此,三天总计加班费为466.69元,相比去年同期要多出54.74元。

 

来源于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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