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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薪酬体系的冲突和融合

发布时间:2012-01-10 16:12:38

点击数:58428 次

    传统薪酬体系的主要理论依据分别是年资、职位、绩效、技能等几大子系统,但这些子系统互不通气、彼此割裂甚至互相排斥。举例来说,实行了年资系统,其它系统便往往难以推行,因为薪酬体系的评判标准是单一的。
    目前市场上颇为流行的职能结构式薪酬体系,其薪酬调查的出发点是以职位作切割要素,即按不同职务功能明确职位名称从而进行市场抽样并设计量表问卷,然后对资料进行整理和统计,通过回归分析研究市场趋势和走势。由此可见,这一薪酬体系在设计时实际上已走进了“死胡同”———由于其参数是“明确界定的职位”,因此对年资及绩效必然是排斥的。
    再举个例子。如果要调查投资回报率达10%以上企业的各职位薪酬行情,那么,对投资回报率在10%以下企业的薪酬数据必然会产生排斥,由此而获得的抽样调查结果,很可能与传统的市场调查结果大相径庭。 
    传统的薪酬体系往往基于一个前提,即所有人才是均质的,且针对某一职位而言是胜任的。正是在这个前提下,传统的薪酬体系提出了一系列针对市场(竞争性)和内部结构(公平性)的理论与措施。但在具体实践中,越来越多的HR工作者感到了困惑,其原因恰恰在于上述前提原本就是假设,而且这个假设是不可能成为前提的———因为人才不是均质的,而相对某一职位而言却可能是不胜任或不太胜任的。于是乎,“因”发生了变化,果当然相应地变化了。
    笔者一度产生过这样的“妄想”:能否把各种薪酬体系“搅拌”在一起,使其成为一种相对而言比较“完美”的体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们首创了一种所谓“自助薪酬”,然而,究其实质,仍是“自助福利”的衍生物,也未见有太大的实质性突破。
    近来笔者又萌生这样的想法,在设计薪酬方案时不妨任选一种作为“主结构”,其它的则可作为“从结构”,即“一线为主,多线为辅”。举例而言,以职务功能结构为主,辅之以年资、绩效、技能进行三位一体的适当分层,从而达到互补效应。 
    当然,具体设计时,还得考虑“主从”的比例和渗透度。笔者曾以这一思路为本市和外地的两家上市公司设计薪酬方案,未料到竟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事后细细思量,又悟得“真谛”:好比烧菜,除了主料,还得配置好佐料,然后才能做出“珍馐美味”。对于薪酬方案而言,能否取得理想效果,关键在于设计者的“功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领悟能力。

来源:人才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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