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不细看合同引发纠纷
发布时间:2009-02-16 10: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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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结束,毕业后仍未找到工作的大学应届生开始越来越着急,只要有用人单位接收就行。然而,昨天,记者从市劳保局获悉,近来一些大学应届生由于没有细读合同就签字,造成事实与招聘信息承诺不符而引起的纠纷,发生了多起。
据悉,今年大专毕业的华小姐在数月前,应聘了某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岗位。物业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中,标注试用期月薪1500元。华小姐虽然觉得薪酬过低,但求职心切,又加上招工单位表示在试用期结束后会加薪,就签订了合同。但进入公司后,华小姐发现连续两个月工资仅为1000元,另500元却被算作加班津贴。觉得受到了欺骗,华小姐随后来到单位人事部门理论。却没想到,人事经理拿出华小姐自己签字的劳动合同,上面明确写着:月工资为1000元,另每月有500元加班津贴。
虽然数字一样,但实际上,如果华小姐如果不加班,就拿不到所谓的500元津贴。与原先所认为的正常工作拿1500元月薪,相差甚远。“由于求职心切,也没听单位对月薪的解释,看也没看单位提供的合同,便草草签字前来上班了。”华小姐委屈地表示,如今权益虽然受到了侵害,但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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